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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第八章)

时间:2007-11-28  来源:中华财考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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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十一、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寄存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二)保管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十二、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一)仓储合同的仓单

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具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十三、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一)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三)委托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十四、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一)行纪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二)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五、居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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