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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三)

时间:2005-07-26  来源:中华财考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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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了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会计报表附注到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2.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善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日后事项的说明。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5.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

6.企业合并、分立。

7.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8.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9.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1.会计政策及其变更条件。

会计政策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的方法。企业应当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合企业自己实际情况的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必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企业通常应在每期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一般情况下,企业不应也不能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变更并不意味羊以前期间的会计政策是错误的,而是由于情况发生了变化,或者掌握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使得变更会计政策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如果以前期间会计政策的运用是错误的,则属于会计差错,应按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企业应改变原采用的会计政策:

(1)法律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章要求变更。

这种情况是指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其他法规和规章,要求企业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由此改变了资产的期末计价方法,就属于法律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2)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这种情况是指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使企业彩原来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已不能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因而有必要改变原有会计政策,采用新会计政策。

以下两种情形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1)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比如,某企业以往租入的设备均为临时需要而租入的,企业对此按经营租赁方式,则该企业自本年度起对新租赁业务存在本质差别,由此改变会计政策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比如,某企业原来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少量的低值易耗品,并且价值较低,故企业于领用低值易耗品时一次计入费用;但该企业于近期转产,生产新产品,所需低值易耗品比较多,且价值较大,企业对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处理方法由一次计入费用改为分摊计入费用。该企业改变低值易耗品处理方法后对损益的影响并不大,并且低值易耗品通常在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所占的比例不大,属于不重要的事项,由此改变会计政策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

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即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

(1)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法指对某项交易工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即,应当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处理的追溯调整法适用于以下情形:

第一,企业依据法律工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分别以下情况处理:①国家发布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则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②国家没有发布相关的会计处理办法,则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而变更会计政策,以便提供有关个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则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如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无论属于法规、规章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还是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而变更会计政策,均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追溯调整法的运用通常由以下几步构成:

第一步,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第二步,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第三步,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第四步,会计报表附注说明。

其中,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是指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也就是说,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是以下两项金额之间的差额:

①在变更会计政策的当期,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所得到的期初留存收益。

②变更会计政策当期期初原有的留存收益金额。

通常,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可以通过以下各步计算获得;第一,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第二,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第三,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第四,确定前期中的第一期的税后差异;第五,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如果提供比较会计报表,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会计政策变更,应当调整比较期间各期的净损益和有关项目,视同访政策在比较会计报表期间一直采用;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以前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比较会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作相应调整。

(2)未来适用法。

未来适用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方法。即,不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期期初的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期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1.会计估计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会计估计变更指对已作的会计估计进行修订或调整。会计估计变更是由于情况发生变化或者掌握了新的住处积累了更多的经验,使 得变更会计估计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善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比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由直线法改为年数总和法。

如果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是错误的,则属于会计差错,按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可能由于以下原因而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1)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

(2)取得了新信息,积累了新经验。

2.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对于会计估计变更,企业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1)如果会计估计的变更公影响变更当期,有关估计变更的影响应于当期确认。

比如,企业原按应收账款余额的 5% 提取坏账准备,由于企业估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的比例已达 10% 提取坏账准备。这类会计估计变更只影响变更当期,因而其影响也应于当期确认。

(2)如果会计估计的变更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有关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当期及以后各期确认。

比如,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或预计净残值的估计发生的变更,通常影响变更当期及资产以后使用年限内各个期间的折旧费用,因此这类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应于变更当期及以后各期确认。

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应计入变更当期与前期相同的项目中。不了保证不同期间的会计报表具有可比性,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如以前包括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损益中,则以后也应包括在相应的损益类项目中;如果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以前包括在特殊项目中,则以后也应作为特殊项目反映。

(3)如果无法分清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则应按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三)会计差错及其更正

1.会计差错分类。

会计差错指在会计核算时由于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通常情况下,企业可能由于以下原因发生会计差错:

(1)会计政策运用上的差错。

(2)会计估计上的差错。

(3)其他差错,比如漏记某项交易或事项。

会计差错有重大和非重大之分。重大会计差错是企业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重大会计差错一般指金额比较大的差错。通常某项交易或事项的金额占该类交易或事项的金额10%及以上,则认为金额比较大。如某企业提前确认未实现的营业收 占全部营业收的10%及以上,则认为是重大会计差错。非重大会计差错即不足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

2.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在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时,应区别该会计差错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如果是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或以前年度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处理。对于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应当调整以前年度的相关项目。如果会计差错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则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本期发现的属于本期的会计差错,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

(2)本期发现的属于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按以下规定处理;

第一,对于本期发现的属于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不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属于不影响损益的,应调整本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第二,对于发现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在编制两年期比较会计报表时,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各该期间的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视同该差错在产生的当期已经更正;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以前的重大会计差错,应高速比较会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应一并调整。

(四)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是指企业在具体运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所允许选用的会计政策以及企业在具体运用会计估计时,未按照规定正确运用或随意变更,从而不能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善和经营成果的情形。

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对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未按合理的方法估计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从而多计提或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2.企业随意变更其所选择的会计政策。

3.企业随意调整无形资产等的摊销期限。

4.属于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其他情形。

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将导致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实,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对于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五)会计政策及其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披露

1.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披露。

会计政策的披露包括以下方面:

(1)合并政策,即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所采用的原则。

(2)外币折算,即外币折算所采用的方法,以及汇兑损益的处理。

(3)收入的确认,即收入确认的原则。

(4)所得税的核算,即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5)存货的计价,即企业存货的计价方法。

(6)长期投资的核算,即长期投资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7)坏账损失的核算,即坏账损失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8)借款费用的处理,即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

如果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企业还应作如下披露: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包括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简要阐述、变更的日期、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以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例如,依据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所依据的文件等。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具体包括:

① 采用追溯调整法时,计算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以及比较会计报表所列其他各期净损益的影响金额;

③比较会计报表最早期间期初留存收益的调整金额。

(3)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包括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以及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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