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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七)

时间:2005-07-26  来源:中华财考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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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手续费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

③违反国家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的行为。主要包括: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虚列投资完成额;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④违反国家规定提供担保的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提供担保的行为。具体违法形式主要包括:国家机关以自身使用或占有的土地向外提供担保;国家机关以其固定资产向外提供担保;国家机关以其得政性收费项目向外提供担保;地方政府以财政收入向外提供担保。

⑤擅自开设、使用账户的行为。在开设和使用账户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形式有:单位内部擅自开立账户;账户所在金融机构不符合规定;将预算资金收入汇缴专用账户的资金用于单位一般支出;将实行政府基金预算管理资金的账户的资金用于单位一般支出;将预算外资金收入账户用于单位一般开支;违规设立、使用支出账户;将收入专用存款账户和支出专用存款账户违规合并;将本单位的账户出租、出借,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在证券公司开设证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买卖活动;违规设立收入过渡户。

⑥滞留、挪用、骗取外国贷款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滞留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截留、挪用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

⑦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私存私放的行为。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私存私放的行为,就是未将资金收入、支出等财务活动在法定账目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记录,未按规定存放资金的行为。

3.企业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形式。

(1)违反国家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的行为,主要包括:

①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

②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③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

④虚列投资完成额;

⑤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2)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

①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②截留代收财政收入;

③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

(3)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支出管理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

①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代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②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③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

④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

(4)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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