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考网 > 会计从业资格 > 政策解析

关于征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3-04-13  来源:中华财考网  编辑:  打印

中华会计网校首页
中华会计网校报名
【免费】“先听课、后付费”点击注册 享受长达七天免费学习期
【会计从业】课程(三门)+无纸化考试+出纳/会计实务操作课程!
基础学习班+冲刺串讲班+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企业会计实务模拟实训+出纳实战攻略。熟练掌握上岗技能,就业双重保障!赶紧报名吧!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因特殊情况确需向下级机构整体下发题库的,须报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九条 各省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提供专用计算机存储题库,并按照涉密单机标准进行防护和管理,张贴明显的密级和责任人标识。该计算机必须与公共互联网进行严格物理隔离,并分两段设置开机密码,或采取开机密码加密钥盘的方式,分别由两个保密员掌管。

  第三十条 题库光盘应在内容导入专用计算机后及时销毁,或存放在专用保险柜中。保险柜钥匙应由两人分别保管,开柜密码应分两段设置,由两个保密员分别掌管一段。

  第三十一条 省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规范考试工作流程,建立题库保管登记备案制度,禁止无关人员接触存放题库的保险柜或计算机。除考试启用试题或突发重大事件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专用计算机或题库光盘。

  第三十二条 省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考试前,在专用服务器上根据题库随机生成考试试卷。试卷生成时应采用加密技术处理。

  省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严格控制试卷的生成时间,并在充分考虑所需生成试卷数量和服务器工作性能等因素的基础上予以合理确定。

  第三十三条 根据题库生成的试卷可采取网络传输或以光盘为载体进行传递:

  (一)通过财政内网专线进行传输的,应采取数字加密技术处理,并指定专人按照相关的操作规范使用专用账号进行一次性操作完成;

  (二)通过互联网进行传输的,除应符合上述(一)中所规定的要求外,还应通过VPN等技术手段提高传输过程中的保密性、安全性;

  (三)以光盘为载体进行传递的,应参照题库的交接和保管方式,由专人负责。当次考试结束后应及时销毁试卷光盘。

  第三十四条 省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试卷生成后及时下发至考点,下发时间不得超出考试开考时间24小时,并在考试服务器中加密保存。

  下发至各考点的试卷,应通过技术手段确保其只有在规定的考试时间段内,由应考人员登录考试系统方能解密使用。

  第三十五条 考试结束后,考务工作人员应及时将应考人员的试卷试题编号和答题结果等数据收集、备份,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三条的方式传回省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的专用服务器,并销毁存放于考点服务器和考试计算机中的试题和答题结果。

第五章 考试实施

  第三十六条 省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设置专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施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各考点应划出考试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戒线。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执行任务时,必须佩戴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制发的工作证,如“主考”、“监考”、“巡视”等。监考人员应当阻止非考务工作人员和本考场应考人员进入考场。

  第三十八条 各考场应配备至少两名监考人员,考场外应设若干流动监考人员。监考人员须挑选熟悉监考规则、有责任心、工作严格认真的人员。

  第三十九条 监考人员应接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培训,并经考核通过后方能承担监考工作。

  第四十条 考务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本场应考人员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工作隶属关系的,不得承担本场考试监考工作。

  第四十一条 考试前,考务工作人员应做好张贴考试信息、确保电力供应、检查调试考试设备、安装设置考试软件、导入考试试卷等准备工作。

  第四十二条 应考人员入场时,考务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应考人员身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应考人员进行照片采集。

  第四十三条 应考人员应提前按指定座位入座,录入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登录考试系统,阅读考生须知。待考试开始后按试题要求进行答题。

  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分享到:
热门点击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招生方案免费试听快速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