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考网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

时间:2012-12-03  来源:中华财考网  编辑:  打印

中华会计网校首页
中华会计网校报名
【免费】“先听课、后付费”点击注册 享受七天的免费学习期
【中级职称】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高清课件-手机看课激扬上线!
经典班次科学搭配:基础学习班 + 强化提高班 + 习题精讲班 + 冲刺串讲班。7天内不满意无条件退换课,赶快报名吧!

A.张某将1辆小轿车赠与李某,且已交付

B.甲公司与某地震灾区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50万元用于修复教学楼

C.乙公司表示将赠与某大学3辆校车,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对该赠与同进行了公证

D.陈某将1块钟表赠与王某,且已交付,但王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张某已将轿车交付李某,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2)选项BC: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3)选项D: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3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拟订的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的有(   )。

A.内容理解发生争议的格式条款

B.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格式条款

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得以免责的格式条款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只是需要解释,而非直接导致无效)。(2)选项B: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3)选项C: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时无效。(4)选项D: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时无效。

39﹒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其中仅载明“若陈某不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张某将代为履行”。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效力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东奥会计在线  

A.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

B.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

C.张某须向李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D.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B: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3)选项CD: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40.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属于消税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

A.钻石的进口商

B.化妆品的生产商

C.卷烟的批发商

D.金首饰的零售商

【答案】BCD

【解析】选项A: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是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进口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41.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及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有(  )。

A.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协作单位

B.卷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移送用于生产卷烟

C.日化厂将自产的香水移送用于生产普通护肤品

D.汽车厂将生产的应税小轿车赞助给某艺术节组委会

【答案】AD

【解析】(1)选项B:卷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移送用于生产卷烟,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2)选项C:日化厂将自产的香水移送用于生产普通护肤品,消费税视同销售,但是增值税不视同销售,只缴纳消费税,不缴纳增值税。

4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A.不动产在建工程适用的外购物资

B.生产应税产品购入的原材料

C.因管理不善变质的库存购进商品

D.因管理不善被盗的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原材料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属于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2)选项CD属于因管理不善丢失、被盗、霉烂变质产生的损失,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分享到:
热门点击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招生方案免费试听快速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