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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在我国,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 )
120.如果投资者是通过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将以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记载,登记在中国结算公司TA系统中,托管在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处。 ( )
121.上市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申报单位为1元人民币,赎回申报单位为1份基金份额。 ( )
122.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不能卖出。 ( )
123.选择交易方式的自主性是指证券公司在买卖证券时,是通过交易所买卖还是通过其他场所买卖,由证券公司在法规范围内依——定的时间、条件自主决定。
124.编造、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扰乱证券交易市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125.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得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126.按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后,未成交的买卖申报不再有效。 ( )
127.一级交易商必须具备做市能力。 ( )
128.交易商当日买入的固定收益证券,当日不可以卖出。 ( )
129.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多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共同使用1个交易单元。
130.证券公司可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和其他公共媒体公开推介具体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方案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但内容必须属实。
131.《证券法》第210条的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时,使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的,处以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132.目前银行间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是债券,采取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 )
133.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其注册资本和净资本最低限额应达到人民币1亿元。 ( )
134自营业务应建立证券池制度,自营业务部门只能在确定的自营规模和可承受风险限额内,从证券池内选择证券进行投资。 ( )
135.禁止内幕交易的措施之一是使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人员与自营业务决策的人员分离。 ( )
136.证券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可以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137.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时,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中,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从业经历的人员不少于5人。 ( )
138.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委托资产与证券公司自有资产可以混合存管,但财务必须相互独立。 ( )
139.证券公司经请示后便可向客户融资、融券,或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
140.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自收到上述规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出具是否同意申请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书面意见。
141.担保证券涉及收购情形时,客户不得通过信用证券账户申报预受要约。
142.证券公司参与一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得超过计划成立规模的5%,并不得超过2亿元。 ( )
143.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第三方存管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委托资产应纳入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 )
144.司法机关依法对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或者信用资金账户记载的权益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的,证券公司应当处分担保物,实现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并协助司法机关执行。 ( )
145.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和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但可用于从事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 ( )
146.客户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可以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 ( )
147.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 )
148.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由证券公司以客户的名义,为客户的利益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 ( )
149.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反向成交时,需要进行再次申报。 ( )
150.2008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不再区分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回购。 ( )
151.以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和电传作为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成交合同,业务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是必备条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