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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虚开增值税发票 小伙获刑3年

时间:2011-01-26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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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2000元的好处费是小事,我主要还是想提高销量。”站在被告席上,朱跃极力辩解着。因为帮别人虚开增值税发票,与获得的2000元报酬相比,对方却骗取了国家税款高达35万余元。

朱跃是一家水泥厂南京市场部的业务员。去年3月的一天,朱跃接到了朋友李松打来的电话,“有个科技公司想开1万吨水泥的增值税发票,你这边能不能帮忙办一下。”刚开始,朱跃还有些犹豫,可是李松接下来的话让朱跃答应帮了忙。李松承诺,事情办成的话,到时1吨水泥给2元钱的好处费。

“这家科技公司和我们之间根本就不可能有业务往来。”朱跃于是找到了其认识的做水泥生意的李娟等3人。“你们在我这里采购水泥,反正也不要发票,到时我发票开给其他人,我每吨水泥给你们1.8元的好处费。”就这样,这虚开发票的业务,经过倒手后,落到朱跃手上的钱只有2000元了。

据了解,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朱跃帮这家科技公司开了4张增值税发票。科技公司用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申报抵扣增值税,骗取了国家税款高达35万余元。3个月后,这家科技公司的伎俩被税务机关发现。朱跃得知东窗事发之后,心里越想越害怕,于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日前,栖霞检方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朱跃提起了公诉。

日前,栖霞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本案系共同犯罪,朱跃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朱跃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朱跃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且案发后科技公司退出骗取的税款,酌情可以对朱跃从轻处罚。法院最终以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朱跃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人民币6万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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