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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退回上年度货物如何调账?

时间:2011-07-18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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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我公司2007年11月向南京某企业销售产品,销售价格250 00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17%,销售成本200 000元,我公司12月20日收到对方通知,对方因产品质量与合同不符要求退货。截至12月31日,我公司未收到货款和退货。我公司期末将上述货款和增值税一并计入应收账款,并按5‰计提坏账准备。2008年3月10日我公司收到了全部退回的产品以及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已于2008年2月15日完成了20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对于上述事项新准则下我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2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 500 

  贷:应收账款                  292 500 

借:坏账准备                   1 462.5(292500×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资产减值损失    1 462.5 

借:库存产品                   20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200 0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2134.38[(250 000-200 000-1 462.5) ×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121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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