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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的设立。
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财政部门提出设立零八额账户、特设专户等银行账户的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书面通知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但需要开设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需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或经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后,由财政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预算单位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部直接申请支付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向一级预算单位申请支付并有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只有本单位开去,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3.各账户的功能。
(1)国库单一账户。
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人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代理银行应当按日将支付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纲人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国库单一账户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使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不设置该账户。
(2)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账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000万元),应当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000万元),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的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4)预算外资金专户。
预算外资金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去清算。预算外资金专户在财政部门设立和使用。
(5)特高专户。
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特设专户在按规定申请设置了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使用。
(二)收入收缴程序
1.收缴方式。
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其中,直接缴库是指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集中汇缴是指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
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存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
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三)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
按照国库管理办法的规定,财政去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根据支付管理需要,具体分为:工资支出,即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除《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但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转移支出,即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包括拨付企业补贴和未指明具体用途的资金、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等。
2.支付方式
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其中,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的供应商等,下同)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预算单位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财政直接支付的申请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写“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报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
财政部门国库去付执行机构审核一级预算单位提出的支传闻申请无误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经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加盖印章签发后,分别送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代理银行依据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招待机构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汇总,附实际支传闻清单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办理支出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民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收到或付出款项的凭证。一级预算单位有所属二级或多级预算单位的,由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向二级或多级预算单位提供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预算单位根据收到的支付凭证做好相应会计核算。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适用于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服务采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包括单件物品 或单项服务购买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年度财政投资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采购支出,特别紧急的支出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
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一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月度授权支付额度,每月25日前以“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的形式分别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代理银行。
代理银行在收到财政部门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时,向相关预算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基层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所确定的额度支出资金;代理银行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受理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控制控帛预算单位的支付金额,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预算单位支用授权额度时,填制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根据“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支付。
4.预算结余资金的处理。
预算结余资金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当年尚未支用并按有关规定应留归预算单位继续使用的资金。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的数额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数额加上年预算结余数额减当年财政国库已支付数额(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数额和财政授权支付数额)和应缴回财政部门精选额后的余额计算。
预算单位的预算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程序由财政部门核定。财政部门核定下达预算结余后,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度预算结余和下年度预算,按规定的程序申请使用资金。
(四)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核算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基层预算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不再通过主管部门层层划拨,工资支出由财政直接拨到个人工资账户,购买货物或劳务的款项由财政直接拨付给供应商;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虽然支付指令由预算单位下达,但财政不再将货币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而是将用款额度划拨到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财政性资金的拨付程序和流向的变化,使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内容和方法也发生了变化。下面,以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为例予以说明。
1.财政直接支付的核算。
(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的收入确认。
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行政事业单位对于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应于收到财政国库支付银行机构委托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2)账务处理。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行政单位的财务处理是,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货记“拨入经费”科目;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是,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货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材料、服务的款项,行政单位的账务处理是,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货记“拨入经费”科目;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是,借记“材料”等科目,货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行政单位的账务处理是,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货记“拨入经费”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是,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货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货记“固定资产”科目,货记“固定基金”科目。
2.财政授权支付的核算
(1)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的收入确认。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行政事业单位应于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2)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货记“拨入经费”科目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物品、服务等支用额度时,借记“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材料”等科目,货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属于购入固定资产的,同时,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货记“固定基金”科目。行政事业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货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3.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的核算。
(1)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年终依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货记“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预算结余资金时,借记有关支出类科目,货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
(2)财政授权支值班 年终结余资金的财务处理。
年度终了,行政事业依据合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货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如果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货记“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恢复额度时,行政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借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如果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记“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五、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一)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本要求
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指具有执收扫罚职能的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衽收入与支出两条线管理。即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应全额上缴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去户;同时,执收执罚单位需要使用资金时,由财政部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核准后,从国库或预算餐资金财政专户拨付。收去两条线管理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内容:
1.收费主体是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罚没主体是指国
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
2.各种收费、罚没项目的设立都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
3.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