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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复习小结:第一章(3)

时间:2012-03-22  来源:中华财考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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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基础

一、会计基础的概念和种类

会计基础是指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包括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已经发生和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了,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费用。

权责发生制主要是从时间上规定会计确认的基础,其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的期间来确认收入和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进行收入与成本、费用的核算,最大的优点是: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期间真实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收付实现制

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等的依据。

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除经营业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大部分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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