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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0会计职称考试报考资格确认相关事项通知

时间:2010-08-05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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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日前已对外公布,现将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科合格考生

参加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或中级资格考试并全科合格的考生请于9月6日—9月8日持考生信息表(必须单位盖章)、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1张近期免冠1寸半彩色照片到报名点确认考试资格,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方可办理领取合格证书手续,非考生本人办理领证手续的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中级资格单科合格考生

参加201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考试并单科合格的考生请于9月6日—9月8日持考生信息表(必须单位盖章)、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确认考试资格,经审核,符合报考中级资格条件的考生方可领取单科成绩合格单,非考生本人办理领证手续的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其他事项

考生信息表、准考证遗失或毁损的,请在网页浏览器中手工输入www.tjkj.gov.cn后回车,点击相关链接补打。

我市今年评阅试卷继续采取网上评卷的方式,即将每份试卷进行扫描后,由两位评卷专家对考生的每一道试题在计算机上进行独立评卷,进一步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若考生对考试成绩确有疑义,请于2010年8月10日-12日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会计之家(河西区广东路67号)409室办理成绩复核手续。

全科合格考生领取合格证书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全科合格及中级资格单科合格考生可抵免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抵免确认事项请关注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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