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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每日练习: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

时间:2013-01-24  来源:中华财考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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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期限,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合作企业合作期限届满,若继续经营,则应在距合作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B、审批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

C、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第一天计算

D、外国合作者已经先行回收投资完毕,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也应当在距合作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根据规定,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国合作者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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