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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要约收购

时间:2013-09-13  来源:中华会计考试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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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1、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下列说法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有( )。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天

B、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C、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撤销其收购要约的,应当公告

D、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要约收购。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收购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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