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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经济法习题:公司法津制度

时间:2011-06-29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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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津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由甲同时担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B.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

C.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D.甲乙丙丁首次出资额各为5万元,其余部分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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