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考网 > 中级会计职称 > 备考经验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合伙企业的解散

时间:2011-06-30  来源:  编辑:  打印

中华会计网校首页
中华会计网校报名
【免费】“先听课、后付费”点击注册 享受七天的免费学习期
【中级职称】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高清课件-手机看课激扬上线!
经典班次科学搭配:基础学习班 + 强化提高班 + 习题精讲班 + 冲刺串讲班。7天内不满意无条件退换课,赶快报名吧!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充分备考,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

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预习
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四、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伙企业的解散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

1.确定清算人

2.清算人职责

3.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财产清偿顺序

5.注销登记

6.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

五、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一)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合伙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合伙企业清算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有关规定

1.违反合伙企业法的刑事责任

2.民事赔偿和缴纳罚款、罚金的承担顺序

分享到:
热门点击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招生方案免费试听快速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