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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第二十章预算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知识点总结一

时间:2011-04-25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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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会计体系构成

(一)预算会计体系构成

《中级<a href=http://www.acccsa.com/shiwu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会计实务</a>》第二十章预算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知识点总结一

1.财政总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反映和监督各级政府的总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的会计。

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收入包括——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用基金收入、补助收入、上解收入、调入资金、财政周转金等。

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支出包括——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专用基金支出、补助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

《中级会计实务》第二十章预算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知识点总结一 

2.财政预算外资金会计

财政预算外资金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反映和监督预算外资金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会计。

财政预算外资金——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主管部门集中的收入、其他财政预算外资金等。

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是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核算和监督单位的预算执行及各项业务活动的专业会计。

(二)预算会计要素

预算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

预算会计的平衡公式:

资产=负债+净资产;

或: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及特征

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包括在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得取得经济回报;

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等式:

资产=负债+净资产

收入-费用=净资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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