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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本单位发工资人员的出差费用可否税前扣除

时间:2011-07-25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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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负责公司日常管理经营的经理不在本单位开工资,其日常出差费用是否可以在本公司税前扣除? 

【解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的经理在你单位不开工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该经理在你企业任职或者受雇且与你企业取得的收入有关系,该经理的日常出差费用和其他的费用可以在公司的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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