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考网 > 税务实务 > 税务咨询

购买1.6升汽车第二年申报能否按7.5%征收车购税

时间:2011-06-23  来源:  编辑:  打印

【会计】会计从业课程(三门)+无纸化考试+出纳/会计实务操作课程
辅导紧跟命题趋势,重点、难点、疑点、考点一网打尽。边学边练,全真模拟考场检验学习效果。
【会计实务操作】税务/会计实务操作实训辅导课程!
全面掌握会计、出纳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以及报税程序及注意事项,掌握具体办税流程。
    【问题】

本人于2010年12月30在展销会上购买了一辆1.6升的小轿车,当时已开具销售发票,但在2011年才办理车购税申报和上牌手续,请问能否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

【解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财税[2010]127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9]154号)规定:对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综上所述,若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所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开具日期是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可以减按7.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在2011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按10%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请于有效凭证开具之日起60天内前往珠海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办理纳税申报,逾期将按日加收应纳税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推荐阅读:免税车辆转让要补缴车购税吗?
     不提供退车证明能否退还已缴车购税
     购买没交车购税的二手车如何补交税?

 
  
热门点击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招生方案免费试听快速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