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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3年经济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时间:2013-07-30  来源:中华会计考试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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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2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11月2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各科目考试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采取非滚动管理模式,考生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方为合格。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者可按下列条件,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或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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