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考网 > 会计从业资格 > 政策解析

吉安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补充规定

时间:2010-07-28  来源:  编辑:  打印

中华会计网校首页
中华会计网校报名
【免费】“先听课、后付费”点击注册 享受长达七天免费学习期
【会计从业】课程(三门)+无纸化考试+出纳/会计实务操作课程!
基础学习班+冲刺串讲班+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企业会计实务模拟实训+出纳实战攻略。熟练掌握上岗技能,就业双重保障!赶紧报名吧!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结合江西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新规定,特对我市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作如下补充规定,请大家结合《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会[2005]18号)的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管理。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考科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备会计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考生,毕业两年内凭毕业证报考会计从业资格,只需参加《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这个科目的考试,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两门科目;如果未取得学历证书不得免试后两门科目。

(二)参加会计从业资格统考科目—《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试的考生必须先取得江西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日常管理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办。通过考试的考生携带文化考试合格证、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或毕业证原件、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档案表(点击下载,有单位的必须在表上盖章)到考试报名点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2010年开始的新规定)。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转入管理。转入的会计人员应提供的资料有:转出地会计管理机构出具的会计人员基础信息表,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接收单位的劳动合同或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转出管理。转出的会计人员应提供的资料有:接收单位的劳动合同或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分享到:
热门点击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招生方案免费试听快速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