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考网 > 会计从业资格 > 政策解析

长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程序

时间:2010-08-06  来源:  编辑:  打印

中华会计网校首页
中华会计网校报名
【免费】“先听课、后付费”点击注册 享受长达七天免费学习期
【会计从业】课程(三门)+无纸化考试+出纳/会计实务操作课程!
基础学习班+冲刺串讲班+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企业会计实务模拟实训+出纳实战攻略。熟练掌握上岗技能,就业双重保障!赶紧报名吧!

1、补办人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1份(登报内容参考格式:张某持有的发证日期打印为“2004-05-0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声明作废)。

②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③1寸彩照1张。

2、会计处工作人员核实是否为本辖区内会计从业资格证,在个人申请表上签字,处室负责人盖章后打新证。

项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程序

1、补办人需提供下列资料(限长沙市考试发证人员):

①遗失声明报刊原件。

②个人办证申请、单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③1寸彩照1张,联系电话。

④领取并填写《会计从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⑤盖有人事、财政部门考试确认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报名表复印件。

1992年以前评审发证的,遗失不予补办,按属地原则由当地人事部门负责。

2、会计处工作人员核实补证人资料每年分两次向省厅会计处上报,等候通知领证。

长沙财政局
2009-12-30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分享到:
热门点击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招生方案免费试听快速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