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考网 > 会计从业资格 > 政策解析

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巡考人员守则

时间:2010-01-13  来源:  编辑:  打印

中华会计网校首页
中华会计网校报名
【免费】“先听课、后付费”点击注册 享受长达七天免费学习期
【会计从业】课程(三门)+无纸化考试+出纳/会计实务操作课程!
基础学习班+冲刺串讲班+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企业会计实务模拟实训+出纳实战攻略。熟练掌握上岗技能,就业双重保障!赶紧报名吧!

第一条熟悉与考试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负责考点与市财政局之间的信息沟通。

第三条负责对考试全过程实行监督。监督检查考点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定的情况,协同考点主考处理突发事件。

第四条开考前半小时应到达考点考试办公室,佩带“巡视”监考牌。监督、检查考点考场环境设置情况。

第五条开考后,应及时了解考场情况。抽查应考人员与其所持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的一致性,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对考点内每考场至少巡视两次,对不履行职责的监考人员,有权提出警告,对警告无效的,有权要求主考停止其监考工作,并立即安排责任心强的监考人员继续监考。

分享到:
热门点击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招生方案免费试听快速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