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考网 > 税务实务 > 纳税筹划

节税、避税、逃税的共同点

时间:2010-06-28  来源:  编辑:  打印

【会计】会计从业课程(三门)+无纸化考试+出纳/会计实务操作课程
辅导紧跟命题趋势,重点、难点、疑点、考点一网打尽。边学边练,全真模拟考场检验学习效果。
【会计实务操作】税务/会计实务操作实训辅导课程!
全面掌握会计、出纳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以及报税程序及注意事项,掌握具体办税流程。
  

节税、避税与逃税是纳税主体――纳税人想争取不交税或少交税采取的不同方式和方法。因此主体都是纳税人,对象是税收款项,手法是各种类型的缩小课税对象,减少计税依据,避重就轻,降低税率,摆脱纳税人概念,从纳税人到非纳税人,从无限义务纳税人到有限义务纳税人,靠各种税收优惠,利用税收征管中的弹性,利用税法中的漏洞以及转移利润,产权脱钩等一系列手法。

    归纳起来三者的共同点有: ①主体相同,都是纳税人所为;②目的相同,都是纳税人想减少纳税义务,达到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目的;②都处在同一税收征管环境中和同一个税收法规环境中;④三者之间往往可以互相转化,有时界线不明,不仅节税与避税现实中很难分清,而且逃税与避税也很难区别;⑥不同的国家对同一项经济活动内容有不同标准,在一国是合法的节税,在另一个国家有可能是非违法的避税。

    即使在同一个国家有时随着时间的不同,三者之间也可能相互转化,因此对三者的划断离不开同一时间和同一空间这一特定的时空尺度。

热门点击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招生方案免费试听快速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