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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的房屋过户是否缴税?

时间:2011-05-23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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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和妻子离婚了,我们协议将房屋产权归我所有,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如果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情况,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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