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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时间:2013-01-17  来源:中华财考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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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算编制过粗,预算约束力不强,科目调剂量大。现行的财政预算大多是按部门、按条条编制的,较为笼统,不利于人大和有关部门了解预算及其执行情况,也为财政部门擅自调节预算,进行隐形分配提供了方便。而预算执行审计又主要是以人大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来进行的,除审查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违纪违规问题外,更重要的是检查所批准的预算是否得到严格和完整地执行,调整预算是否履行了批准手续等等。如:某市2006年预算批复中,仅其他支出一项就达5000多元。批复的预算支出只是大类,而没有细化到部门、项目上。由于预算过粗,科目调剂频繁、数额较大,往往使审计人员对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完整性及合理程度难以判断和认定。

2、预算执行在时间上存在着法律空档。一般预算结转下年使用资金较多,财政在年底下拨指标又很多,审计中发现某年度在12月25日以后收到的指标文件达1000多万元,而12月31日下达的指标又在800多万元以上,且涉及部门又广,财政资金就不可能一天拨付到位,而造成滞留专项资金就显得合理而不合法。《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政府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本级政府可以先按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支出”。这种做法不仅肯定了上年同期支出的合理性,同时固化了上年同期支出的不合理因素,由于预算执行在时间上存在着法律空档,致使预算约束流于形式。

3、预算隐瞒非税收入,财政代行政府职能。具体表现在:一是财政将非税收入作为调节预算收入的调节器,当年预算收入完成好,收取的部分政府非税收入不纳入预算,在“应缴预算款”中挂账,以丰补歉,此类问题在每年的审计中都有发生,二是将各项非税收入滞留在部门和单位,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管理,造成非税收入被挪用。如:某市把每年多达4000多万元的国土资金收益放在专户用来调剂预算。三是预算内资金转入预算外,逃避监督。财政部门为了扩大自己的权力,增加支出的随意性,将部分应纳入预算的收入不纳入预算,而是转到预算外作为机动指标,逃避预算的约束,由财政部门支配。审计发现财政将部分应作收入的资金放在暂存款中长期挂账,并且直接在暂存款中进行支出。

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部分单位和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没有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而是将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采取其他办法规避财政部门的监督制约。二是财政部门所属的政府采购中心,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时也出现采购项目无预算、无采购计划和未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等问题。三是未编制采购预算,对当年的采购任务心中无数,不能做出合理的安排,致使大量的采购任务都是临时计划临时安排,政府采购处于被动局面。四是监督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办都隶属于财政部门,自己管理、自己操作、自己监督,集监督管理与采购权为一体,监督失去了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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