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考网 > 职称英语 > 报考指南

职称英语考试免考规定

时间:2005-10-25  来源:考霸会计网  编辑:艾塔  打印

【免费】“先听课、后付费”点击注册 享受七天的免费学习期!
无需立即付费,相应课程听课权限已开通,可享受已制作完成章节全部内容,满意后再付款!
【精品班】2018年职称英语考试辅导 当期考试不过,下期学费减半!
经典班次科学搭配,全程立体化教学,学习过程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名师课程,随意选听。

取得外语(从事翻译工作人员及外语教师第二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含正高级)职称评审;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参加职称评审;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已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含1977年底前参加工作人员外语成绩达到45分)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通过中(Ⅰ)级者申报中级职称评审,通过高(A)级者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等五类考生可免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凡参加国家人事部和北京市人事局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聘用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自主决定对应聘人员的外语水平要求。凡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及体育教练员、工艺美术、广播电视艺术、技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系列(专业),外语考试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其合格成绩或当年考试成绩作为职称评审的要素之一。
  2007年人事部新规:10类人可免考职称外语

  免考政策→北 京 重 庆 浙江省 湖南省 贵州省 河北省 吉林省 辽宁省 内蒙古
       甘肃省 云南省 上 海 山西省 兵 团 广东省 黑龙江
热门点击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招生方案免费试听快速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