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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税收相关法律》每日一练:行政拘留、行政诉讼管辖、当事人

时间:2013-04-24  来源:中华财考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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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选题

陈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作出拘留决定。陈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B、本案中对张某的拘留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日

C、张某是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D、张某之妻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E、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陈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拘留、行政诉讼管辖、当事人。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选项B错误。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题中,张某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故张某为本案的第三人,并不是张某之妻。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行政拘留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处罚,所以这里不能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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