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每日一练:所得来源地(11.03)
时间:2020-11-06 来源:中华会计考试网 编辑: 打印
单选题
下列对所得来源地的确定,错误的是( )。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B、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C、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答案】
D
【解析】
选项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认”。此知识点比较容易混淆,下面简单总结一下: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有如下方法: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①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②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③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