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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标准的公告

时间:2013-01-09  来源:中华财考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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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通知,现将2012年度会计专业资格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如下:

一、2012年度初、中级各考试科目全国合格标准均为60分。

二、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另外,经研究并报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定合格使用标准为56分。省会计考办将于2013年1月7日后向各地发放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国标、省标成绩合格证,请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并及时准备评审材料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会计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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