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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关于对学历等有变化的会计人员办理变更手续的通知

时间:2006-11-13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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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需参加报名的考生,如在专业学历、工作单位等方面有变化的,且尚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请速去各市(县)财政部门办证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以便考试报名手续顺利进行。

苏州市财政局
200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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