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考网 > 初级会计职称 > 备考经验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时间:2011-06-23  来源:  编辑:  打印

中华会计网校首页
中华会计网校报名
【免费】“先听课、后付费”点击注册 享受七天的免费学习期
【初级职称】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高清课件-手机看课激扬上线
经典班次科学搭配:基础学习班 + 强化提高班 + 习题精讲班 + 冲刺串讲班。7天内不满意,无条件退换课 赶快报名吧!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分享到:
热门点击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招生方案免费试听快速选课